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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发布者: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最后修改时间:2026-09-28 10:25:03浏览次数:

尊敬的住户:

目前您小区已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不动产权证书是确认房屋所有权、保障合法权益的法定凭证,是房屋产权的“身份证”,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权利人可依法办理房屋转让、出租、抵押、继承等相关业务,如未及时办理登记,将可能影响您的合法财产权益。为切实维护您财产安全,避免因未及时登记导致产权纠纷、无法办理过户抵押等问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近期未申请办理的视为暂无办理意愿。后续如有办证意愿,可前往卓尼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


卓尼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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