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卓各单位:
《卓尼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 2026 年 10 月 16 日县政府第 103 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发布,于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2021 年 5 月 10 日印发的《卓尼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卓尼县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卓政发〔2021〕33 号)同时废止。
附件:
1. 卓尼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2. 卓尼县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新旧对照表;
3. 卓尼县中心城区综合定级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4.卓尼县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成果修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