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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 深化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发布者: 卓尼县司法局 最后修改时间:2022-03-21 09:52:02浏览次数:

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   深化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为切实保障扫黑除恶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高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避免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县司法局对各司法所进行了统一安排,近日部分司法所相继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反有组织犯罪法》系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对黑恶势力组织的定义更加明确,规定了“软暴力”手段的认定,明确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各司法所负责人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并着重强调了有组织犯罪的恶劣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还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打击有组织犯罪典型案例,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大家自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杜绝重新违法犯罪。

各司法所通过集中学习,丰富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内容,提高了他们的守法意识,为平安卓尼法治卓尼建设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