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服务价格和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联合检查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旅游景区价格秩序,稳定电动车充电收费价格,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价格秩序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8月20日至21日,县发改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对我县旅游景区价格及电动车充电收费行为是否规范进行了检查。



此次行动通过实地查看、调研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大峪沟景区、洮卓小区、柳林家园,对景区旅游服务价格制定、景区服务管理、景区门票销售以及县内部分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收费情况、充电设施的配备情况及整洁度等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详细了解了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费收缴和充电收费情况、充电费用是否实行价费分离以及是否严格明码标价等,并对收费及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了深入分析。
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对今后的收费及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一是相关单位对旅游景区门票及服务价格在景区售票处醒目位置集中公示,切实保证价格合理透明。二是对充电收费行为,督促运营单位严格落实好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充电收费行为。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运营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维护价格秩序。
下一步,县发改局将持续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和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监督,督促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价格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共同营造公开、透明、平稳的市场价格环境和消费环境,在“价格秩序规范年”充分展示卓尼县积极建设文化旅游景区的良好形象,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价”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