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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人民政府关于常山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25-03-28   发布: 点击数:  
 索 引 号  zfbgsc/2025-00064  发布机构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5-03-28
 文  号  卓政任〔2025〕3号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州驻卓各单位:

   接卓尼任字202520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常山保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卫林同志任县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

李海荣同志任县农牧业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郭全顺同志任县数据局专职副局长;

张巧珍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

吴金花同志任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

包琨同志任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主任。

   闫安同志不再担任县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职务;

   闫国忠同志不再担任县农牧业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职务;

刘世俊同志不再担任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吴春梅同志不再担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海荣同志不再担任县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职务;

吴金花同志不再担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职务;

包琨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珠秀同志不再兼任完冒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站长职务;

张晓燕同志不再兼任纳浪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站长职务;

张巧珍同志不再兼任申藏镇应急管理所所长职务;

陈文琪同志不再担任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卓尼县人民政府

2025327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各部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3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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