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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人民政府关于卢永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7-05-26   发布: 点击数:  
 索 引 号  20191023-162010-321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7-05-26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卓政知〔20174

 

卓尼县人民政府

关于卢永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卓各单位:

    根据卓尼任字〔20175《关于卢永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经2017524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卢永胜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藏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主任;

包忠祥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李春荣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建林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罗瑞明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徐志峰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

杨世明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

安思远同志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任科员;

马永寿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陈晓峰同志任县民政局主任科员;

张忠贤同志任县农牧林业局主任科员;

杜春瑞同志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李彦龙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淘沙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康海平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许光明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包文辉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宗寿同志任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何国财同志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袁潭林同志任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仁青道知同志任县新堡林场场长;

李洪泉同志任县敬老院院长;

周磊同志任县文化馆副馆长;

桑杰肖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马前同志任县新型农牧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银春同志任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

头娃加同志任县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袁敬文同志任藏巴哇九年制学校校长;

李德庆同志任县教育局副主任科员;

付天安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员;

孙志明同志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副主任科员;

何晓龙同志任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

张海忠同志县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

徐志峰同志县物价局局长职务;

杨世明同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县粮食局局长职务;

康海龙同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马永寿同志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忠贤同志县种子管理站站长职务;

李春屹同志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张淘沙同志县县乡公路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许光明同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职务;

包文辉同志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袁潭林同志县城市环境卫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张桂芳同志县水政监察大队队长职务;

张煜浩同志县新堡林场场长职务;

头娃加同志尼巴九年制学校校长职务;

牛海云同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德庆同志县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付天安同志县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孙志明同志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毛珊同志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卓尼县人民政府

2017524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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