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人民政府关于何月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2017-05-26 发布: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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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政知〔2017〕6号 卓尼县人民政府 关于何月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卓各单位: 根据卓尼任字〔2017〕12号《关于何月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经2017年5月24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何月昌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树芳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县物价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建海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兼县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汪志儒同志任县教育科学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闫国忠同志任县农牧业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夏晓梅同志任县种子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亚丽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秉昊同志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祁雪兰同志任县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胡志明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卢刚同志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罗静同志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晓燕同志任县劳务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牛建民同志任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董学飞同志任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永胜同志任县城市环境卫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俊军同志任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兼县征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拉玛加同志任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卢振蛟同志任县水利技术服务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徐树荣同志任县农牧业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訾金奎同志任县叶儿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靳大伟同志任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卓平同志任县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头哇次力同志任县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旦正昂杰同志任尼巴九年制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卢玉林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仁欠交同志任县藏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桑杰东主同志任喀尔钦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杜恺同志任藏巴哇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才让东主同志任尼巴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才让扎西同志任恰盖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磊同志任康多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日郎同志任柳林镇藏传佛教寺庙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道知才让同志任完冒乡藏传佛教寺庙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拉目才让同志任恰盖乡藏传佛教寺庙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闫国忠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郑树芳同志县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职务; 仁青才让同志尼巴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汪志儒同志藏巴哇九年制学校校长职务。 卓尼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4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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