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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0-05-29   作者:卓尼县财政局 点击数: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于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标准及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县文化、旅游业、体育、广电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公共服务,积极争取和引进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建设项目,完善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组织开展全县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推荐,协同教育部门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推动体育产业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的监督管理。

 (六)统筹规划全县竟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推广体育科技成果;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团、组队参加州内外相关体育竞赛。

 (七)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及相关节庆活动,监督并指导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文化、旅游、体育及节庆赛事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县内外文化旅游形象推广、旅游线路设计和产品打造、对外交流等活动;制定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景区开发及招商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卓尼全域旅游建设。

 (八)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县文化和旅游业发展。

 (九)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配套服务建设,实施文化惠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配套服务建设。

 (十)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合理竞争、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活动;打击滥用文化形象、破坏旅游生态环境、乱搭乱建等行为;监管处理应急突发安全事件,受理文化、旅游市场投诉案件;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统筹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全县文化、旅游经营企业的审核备案;负责农(牧、裁)家乐、星级宾馆饭店、A级景区的监管及A级评定和复核工作;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旅游社团资格审查,对行业协会和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二)负责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项目、产品、商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

 (十三)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及申报,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弘扬和振兴。

 (十四)负责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和广电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

 (十五)负责县内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全县文物,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的保护,负责县内文物的抢救、勘探、挖掘、研究、利用、宣传工作,推荐申报县级、省级、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十六)负责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扶持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艺术项目,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发展。

 (十七)负责推进全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十八)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九)负责全县印刷业、著作权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二十)负责编制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各类人才的教育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做好各类人才的日常监管及队伍建设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电行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统计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县文旅局应当加强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方面的建设能力,不断推动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业有机融合,以促融合、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促进文体广电和旅游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发展。

二、机构设置

 (一)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情况

  1.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纪检、信息、保密、人事、档案、信访、会务、后勤、印鉴保管使用、政务公开、文稿起 草、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全域旅游、督查督办等工作。

  2.文体广电综合管理股。拟订并落实全县文化事业、产业发展规划,监管全县文化事业、产业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群众文化及农村文活动场所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览工作;组织指导重大文艺演出活动等,指导艺术院图改革及社会艺术创作与生产工作;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负责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文物挖据、管理、保护和安全心工作;负责申报推荐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全县文博单位的发展规划;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县内文物犯罪重大案件。负责编制并落实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体育方面的政策和规定,指导和协调体育事业的发展;负责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推动学校、农村、社区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负责研究制定全县体育竞赛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体育后备人才的教育培养;负责监管全县体育市场;负责各类体育健身娱乐、表演训练竞赛活动,广告技术、市场运营和体育彩票发行及公益资金等的管理;负责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负责制定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标准及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指导和规范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和监测监管,负责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文化、旅游经营企业、社团协会、民办机构的审核备案、监管指导;负责对A级景区环境卫生、观景合及旅游厕所管护、旅游市场秩序、生态环境及出版、广电、文物、体育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经音活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处理应急突发安全事件,受理文化、旅游市场投诉案件;负责编制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产电行业各类人才的教育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人才监管及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和广电体育行业经济运行的分析监测及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项目、产品、商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

  3.宣传交流股。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资源素材的调查收集、宣传推广;负责制定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及相关节庆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并指导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文化、旅游、体育及节庆赛事活动,制定并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实施县内外文化旅游形象推广、旅游线路设计和产品打造、对内外交流等活动;负责编印全县旅游宣传资料;负责全县导游讲解人员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各类重大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舆情信息监测和宣传上报工作。

4.项目产业股。负责编制并落实全县文化旅游业、广电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完善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推动重点景区开发建设,提升景区档次;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配套服务建设;负责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和广电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负责指导推进阜尼全域旅游建设、“乡村旅游建设和厕所革命,提升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改善观景如厕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能力。

   县文旅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领导职数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2119.6068万元,较2019年2282.05万元减少162.4432万元,减少了7%。减少原因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将单位部分人员转入卓尼县融媒体中心。

 (二)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5.6068万元,较2019年增加35.2468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文化旅游体育项目资金投入。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万元, 较2019年减少197.69万元,减少82%。主要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后将一部分退休人员划分到卓尼县融媒体中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1168万元,较2019年0.1328万元,减少1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单位公务接待。

  3.机关运行费5.9568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20年本部门固定资产

 


 

 

               卓尼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5月21日

 

 

 

 

  
附件【卓尼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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