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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26 作者:卓尼县财政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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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和省财政厅预下达的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分配计划,为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现就卓尼县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及县级财政预算调整制定如下方案(草案): 一、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20〕34号)及省财政厅《关于批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甘财预〔2020〕57号)文件,省财政厅计划下达我县抗疫特别国债额度为5190万元,结合县级抗疫特别国债项目申报情况,我局建议将 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5190万元用于以下6个项目:1.卓尼县卫生健康局核酸实验室改建及检验设备采购项目363万元;2.卓尼县人民医院高压氧舱搬迁项目40万元;3.卓尼县木耳镇污水处理工程2587万元;4.卓尼县纳浪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1000万元;5.卓尼县扎古录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200万元;6.卓尼县申藏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1000万元。 二、2020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预算法》,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引起了县级政府预算收支的变化,因此需编制相应的2020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具体调整内容如下:一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190万元,列入1100403“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二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90万元,分别列入2340101“公共卫生体系建设”40万元,2340102“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363万元,2340108“生态环境治理”4787万元。 预算调整后,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仍为206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5190万元,调整后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从4205万元增加到9395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增加5190万元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从4205万元增加到9395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仍保持平衡。
附件:卓尼县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额度及分配建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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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卓尼县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额度及分配建议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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