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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0-10-09   作者:卓尼县财政局 点击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及畜牧业、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的规划和计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动物卫生、兽药和兽医器械、农业机械化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3)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组织畜禽养殖、屠宰、饲料饲草生产等牧情调度。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综合生产形势统计分析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监督管理兽医医政,负责兽医相关人员、中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承担畜牧兽医体系建设和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督管理兽药及兽医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指导畜禽良种推广利用、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工作。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饲草生产加工流通、草牧业转型升级。管理全县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及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动植物疫病控制监测和风险评估,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负责动植物防疫应急管理。组织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执法工作。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10)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兽用生物制品监督管理和兽医实验室管理。

 (11)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12)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强化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动植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的职责分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负责农作物种植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作物种植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服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种植养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卓尼县农业农村局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农村经济及产业化发展股、种植业管理股、畜牧兽医及渔业股、农业生产和质量安全监管股。下属11个事业单位,全局现有干部职工390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9531.61万元,支出总计9982.6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9966.98万元,减少51.12%,支出减少10622.04万元,减少51.55%。收入减少是因为机构合并人员减少、项目减少,支出减少是因为机构合并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531.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28.87万元,占93.68%;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9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2.59万元,占48%; 项目支出5170.02万元,占52%;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37.18万元,较上年减少264.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结转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531.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60.04万元,减少4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资金减少。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8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22.04万元,减少52%。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减少及项目减少支出。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75万元,占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69.23万元,占8%;节能环保支出167.08万元,占2%;农林水支出8928.55万元,占8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28.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22.01万元, 较上年减少1633.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90.57万元,较上年增加2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各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卓尼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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