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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卓尼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21-05-22   作者:卓尼县财政局 点击数: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和医疗长期发展规划。2、贯彻执行医疗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医疗药品采购,促进医疗药品合理流动、有效配置。3、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工作,拟订统筹全县城乡医疗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医疗保障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各级医疗机构培训制度。4、承担县医疗机构医药报销和居民宣传工作。5、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医疗保障局下设1个机构--医疗保障中心。全局现有职工20人,其中: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1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6人。

三、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215400元,其中项目支出4731300元、基本支出1852100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增长153100元,增加的原因是医疗保障中心配齐主任和副主任。无非税收入。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请款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其他就业补助71000元(一站式岗位津贴),行政单位医疗19880000(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行政)17850000元、长期保险510000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生育)152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20180000元(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事业)19690000元、长期保险49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0300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大病医疗)56000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937700元,城乡居民医疗救助3370000,优抚对象医疗补助61000元,单位基本运行1905700元(包括公用经费19200、工资福利支出1832900元、接待费384元、金保专网一站式结报村级专网经费53600元、公务交通补贴93000元),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20000元(办公经费)。

3、“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经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增长0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384元,较2020年公务接待费增长384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分别为0元,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分别增长0元,无变化;培训费:0元,较2020年培训费增长0元,无变化;会议费:0元,较2020年会议费0元,无变化。

4、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采购,复印纸:6件1200元、台式电脑:8台33600元、打印机8台11200元、板台4张13000元、沙发2张9800元、书柜5个11000元、橡木椅子14张7200元、中班椅3张4500元、实木衣架2个800元。总计95300元;政府购买服务为0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518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 9148800元,较上年增长 1.74%。负债总额 0 元 ,较上年增长 -100.00%。净资产 9148800 ,较上年增长 2.59 %。

我单位国有资产 9148800元,占 100.00%,其中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国有资产 0 元,占 0.00%。流动资产 230000 元,较上年增 -7.15%,占资产总额 16.40%; 固定资产 285000元,较上年增长0 %, 占资产总额 5.93% 。2020 年度,我单位配置固定资产 285000元(账面原值,下同)。 配置通用设备 136600元,占 47.93 % 。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 148400 元,占 52.07 %。截至 2020 年 12月31 日, 我单位自用固定资产 285000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 100.00 %, 其中 : 在用 285000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 100.00 % 。

6.预算绩效目标

(一)巩固参保率,2020年新农合参保人数93751人,参保率98%,力争2021年参保人数增加,参保率上涨。(二)解决我县广大城乡居民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努力实现“病有所医”的工作目标,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三)县级财政按照当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0元/人.年标准补助。(四)有效减少因病治贫返贫。(五)有效减少患者的经济压力。(六)有效提高城乡居民政策知晓率。有效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偿政策,严格按照政策及时核算参保人员住院、门诊医药费用补偿报销金额,在规定时限范围内划拨兑现补偿资金,逐步扩大异地就医“一站式”结算覆盖面,方便参保群众看病就医,减轻参保群众住院垫付资金压力,住院综合实际补偿比、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均达目标要求,有效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五)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附件【卓尼县医保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卓尼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支出项目绩效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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