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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21-05-26   作者:卓尼县财政局 点击数: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和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法治创建、依法治理工作。承办县依法治县办公室日常工作;

   3、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公证工作,监督律师、公证业务活动;

   4、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承办和指派相关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5、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承办全县司法行政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转报工作;

   7、承办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及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

8、指导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情况  
  司法局内设6个内部机构和2个二级机构,六个部门包括:信息化股、社区矫正股、人民调解股、宣教股、法制股、基层股。两个二级机构包括: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
人员情况: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11人。单位实有人员共有85人,其中行政25人,事业在职54人,工勤在职6人。退休人员18人,离休人员2人。

三、2021年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本级财政预算拨款1072.77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051.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1.13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47.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08万元,2021年卓尼县司法局无非税收入,原因是2021县财政局试行支付授权报账制的政策,单位账户没有利息收费、从2020年11月份卓尼县公证处取消向社会各界经办业务的权限,所以也没有罚没收入上缴国库。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926.5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21.58万元,津贴补贴501.82万元,奖金24.91万元,住房公积金78.2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25.08万元。其中:办公费8.78万元、印刷费6.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0.8万元、取暖费8.5万元、差旅费9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6万元、被装购置费6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人补助支出21.13,其中退休费21.13万元。

3.“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支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6016万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0元,较上年减少了2万元,原因是车辆编制减少了一辆导致2021年三公经费减少。

4.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297.3万元,司法局采购预算208.36万元,包括:办公桌30台3.6万元、办公椅30把0.6、条桌40张2.8万元、条桌椅80套1.6万元、沙发椅13把2.34万元、沙发10座3万元、茶几10台1万元、卷柜30个3万元、楼道垃圾箱12个0.72万元、社区矫正指挥建设45元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5万元、会议室投影、会议系统10元万、党建会议视频系统3万元、仪器设备10元、资料架10万元、电梯30万元、视频监控系统16万元、各类业务宣传资料88.94万元、公证处档案柜25个1.5万元、公证处双人沙发7座2.45万元、公证处茶几10台1.2万元、公证处单人沙发10座1.2万元,公证处办公椅10把0.1万元、公证处电脑5台、2.25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截至目前为止固定资产原值183.51万元,累计折旧128.1万元,资产净值55.4万元。本期增加固定资产原值25.67万元。

6.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公用经费125.08万元:包含机关30.08公务费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万公务接待费0.6016万元。

项目业务经费93万元:包含公证管理经费5万元、法律援助经费5万、社区矫正经费5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78万元。

7.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统一表格(14).xls
附件【司法局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支出项目绩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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