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人民政府

政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乡镇街道部门单位

重点领域公开

卓尼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版)

2023-05-06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卓尼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单位。

(二)公开内容。依照《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单位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长、副县长个人简历和非涉密的重要活动、讲话;县长、副县长分工;

2.县政府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县政府人事任免;

4.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本县域制定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6.全县重要节庆、重要活动的动态,部门动态、乡镇动态等;

7.政府工作报告;

8.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9.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10.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行政审批、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高校等信息;

12.扶贫、教育、医疗、促进就业等民生实事实施情况;

13.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公开方式

1.卓尼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uoni.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县政府新闻发布会;

3.“卓尼之窗”“卓尼融媒”“卓尼发布”等新媒体平台;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

(四)公开时限。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查阅场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到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县图书馆等单位开设的政务公开专区查阅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41-3621608

通讯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柳林镇县四大班子及县直机关统办楼九楼

邮政编码:747600

电子邮箱:znxrmzfw@163.com

网上受理:http://www.zhuoni.gov.cn

(二)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卓尼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卓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形式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卓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七)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柳林镇县四大班子及县直机关统办楼九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41-3621608

电子邮箱:znxrmzfw@163.com

网上受理:http://www.zhuoni.gov.cn

县政府其他部门的受理机构为本部门本单位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见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五、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卓尼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3621608

通信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柳林镇县四大班子及县直机关统办楼九楼

邮政编码:747600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卓尼县司法局

通讯地址:卓尼县柳林镇朱扎路司法局办公楼

邮政编码:747600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卓尼县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卓尼县柳林镇叶儿街3号

邮政编码:747600

附件:1. 卓尼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示范文本.doc

            2. 卓尼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附件【卓尼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示范文本.doc
附件【卓尼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