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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0-26 作者:卓尼县财政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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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招商引资的具体规划和年度目标,汇总、筛选招商引资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发布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投资环境及招商引资项目等方面的信息;负责招商引资宣传工作,承办各类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联络及成果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承办各种经贸合作商品展销和招商代表团的组团联络工作;开展横向经济联合与合作,组织办理友好结对关系的建立、完善和发展事宜;负责全县天津对口支援帮扶工作。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24.52万元,支出总计195.47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62.61万元,增幅38%,支出增加22.72万元,增幅13%。主要原因为:收入和支出均增加是因为上山下乡人员调整为4人,工资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24.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52万元,占100%;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9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47万元,占100%;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支出增加22.72万元,增幅13%,主要原因是上山下乡人员调整为4人,工资增加。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9.05万元,较上年增加14.7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车辆改革、受疫情影响来我县考察洽谈摊商引资项目的外来客商减少,接待费减少;我县外出考察、洽谈项目、业务培训次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24.52万元,支出总计195.47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62.61万元,增幅38%,支出增加22.72万元,增幅13%。主要原因为:收入和支出均增加是因为上山下乡人员调整为4人,工资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24.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52万元,占100%;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82万元,占86.8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29万元,占8.33%;卫生健康支出9.36万元,占4.7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各类业务宣传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比2019年减少6.61万元,降幅16.18%,主要原因是公用车辆改革、受疫情影响来我县考察洽谈摊商引资项目的外来客商减少,接待费减少;我县外出考察、洽谈项目、业务培训次数减少。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无。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当年结余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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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卓尼县投资与合作交流局2020年决算公开.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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