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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1-10-26   作者:卓尼县财政局 点击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于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标准及规范,并组织实施。2、拟定全县文化、旅游业、体育、广电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3、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公共服务,积极争取和引进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建设项目,完善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基础设施建设。4、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组织开展全县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推荐,协同教育部门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5、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推动体育产业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的监督管理。6、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推广体育科技成果;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团、组队参加州内外相关体育竞赛。7、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及相关节庆活动,监督并指导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文化、旅游、体育及节庆赛事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县内外文化旅游形象推广、旅游线路设计和产品打造、对外交流等活动;制定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景区开发及招商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卓尼全域旅游建设。8、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县文化和旅游业发展。9、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配套服务建设,实施文化惠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配套服务建设。10、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合理竞争、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活动,打击滥用文化形象、破坏旅游生态环境、乱搭乱建等行为,监管处理应急突发安全事件,受理文化、旅游市场投诉案件,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11、统筹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全县文化、旅游经营企业的审核备案;负责农(牧、藏)家乐、星级宾馆饭店、A级景区的监管及A级评定和复核工作;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旅游社团资格审查,对行业协会和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12、负责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项目、产品、商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13、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及申报,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弘扬和振兴。14、负责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和广电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15、负责县内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全县文物,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的保护,负责县内文物的抢救、勘探、挖掘、研究、利用、宣传工作,推荐申报县级、省级、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负责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扶持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艺术项目,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发展。17、负责推进全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18、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19、负责全县印刷业、著作权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20、负责编制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各类人才的教育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做好各类人才的日常监管及队伍建设工作。21、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电行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统计工作。22、完成县委、县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卓尼县文旅局设5个下属部门,分别是卓尼县文化馆、卓尼县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人员编制59人。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其中: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与上年相等,无增减变动。年末人数为109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3072.32万元,支出总计12172.6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7486.96万元,增幅57%,支出增加7673.29万元,增幅63%。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科技馆、博物馆、博峪土司纪念馆项目。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3169.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19.82万元,占99%;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233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3.54万元,占19%;项目支出9998.76万元,占81%;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支出增加106.35万元,增幅4.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增加7726.64万元,增幅77%,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科技馆、博物馆、博峪土司纪念馆项目。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44.95万元,较上年增加3.5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072.32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11730.88万元,增幅90%。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科技馆、博物馆、博峪土司纪念馆项目。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172.6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7673.29万元,增幅63%。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科技馆、博物馆、博峪土司纪念馆项目。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1109.8万元,占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403.28万元,占5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3.84万元,占1%;卫生健康支出83.14万元,占1%;节能环保支出695.71万元,占6%;农林水支出1844.38万元,占15%;其他支出1982.15万元,占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1.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64.79万元, 较2019年增加294.99万元,增幅1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2.88万元,津贴补贴551.59万元,奖金13.75万元,绩效工资20.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3.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6万元,住房公积金94.5万元,退休费53.36万元,抚恤金23.9万元,生活补助8.3万元奖励金205.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04万元。公用经费637.05万元,较2019年减少308.14万元,降幅4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今年的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3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7.0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15.03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0.3万元,邮电费0.52万元,差旅费15.04万元,维修费0.96万元,租赁费1.7万元,劳务费2.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比2019年减少1577.94万元,降幅72%,主要原因减少了单位的办公经费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8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7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01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

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卓尼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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