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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1-10-27   作者:卓尼县财政局 点击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3.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4.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5.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6.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7.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8.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9.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地区交流与合作。10.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实有人员11人(其中: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工作人员9人),退休人员4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387.72万元,支出总计372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35.17万元,增幅53.52%,支出增加92.4万元,增幅33.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惠农惠民经费投入和单位职工工资增加,增拨职工死亡抚恤金等。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87.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7.7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47万元,占45.83%; 项目支出201.53万元,占54.17%;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支出减少17.3万元,降幅10.15%,主要原因是上年增拨死亡抚恤金,今年人员调出等原因所致。项目支出增加109.7万元,增幅119.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惠农惠民经费投入增加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6.83万元,较上年增加15.7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支出延迟形成结转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87.72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135.17万元,53.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惠农惠民经费投入和单位职工工资增加,增拨职工死亡抚恤金等。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2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92.4万元,增幅33.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惠农惠民经费投入和单位职工工资增加,增拨职工死亡抚恤金等。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4.1万元,占89.81%;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9.14万元,占7.83%。其中:2080501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6万元、2080507 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2.73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金支出12.73万元、2081101行政运行支出137.93万元、2081104残疾人康复支出33.5万元、2081105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13.07万元、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17.87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2万元、2101201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8.75万元、2296006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9.1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72万元, 较2019年减少17.73万元,降幅11.1%,主要原因是上年增拨死亡抚恤金,今年人员调出等原因所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以及退休人员退休费。公用经费支出10.76万元,较2019年增加0.44万元,增幅4.26%,和上一年基本持平。公用经费结转8.4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向县政府申请公用经费批复延迟导致拨付到账延迟所致。专项资金支出172.38万元,主要为残疾人慰问金、残疾人康复、专职委员补贴、辅助器具购置费、水电暖补贴和养老保险补贴、三代证设备采购等方面支出。专项资金结余结转28.36万元,主要是残疾人专项工作经费、残疾人救济费、助学金、康复费、康复工作经费等资金,因工作需要下年度继续使用。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车改后没有公务用车,没有产生修车费和燃油费等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无。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开支公车运行费1.63万元、办公费支出5.79万元、差旅费支出3.11万元、维护费0.15万元、邮电费1.56万元,其他交通费0.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比2019年增加0.44万元,增幅4.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乡为残疾人上门办证次数增加,开支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净资产为516.86万元,货币资金为36.68万元、应收账款47.8万元、固定资产60.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30.69万元)、在建工程401.69万元(残疾人托养中心和化粪池项目)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残疾人辅助用品用具、三代证制证设备及耗材、通用计算机办公设备等。较上年增加12.872万元,增加率128.53%,增加原因为残疾人用品用具采购采购数量增加、新采购了三代证制证设备及耗材、通用计算机办公设备等。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卓尼县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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