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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医疗保障局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1-10-27   作者:卓尼县财政局 点击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制订全县医保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医保工作的管理办法和行政规章,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负责全县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3)负责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登记和年检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4)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管理、分配省市下拨的保障金和县级保障金,审批全县性医疗报销等活动,指导社会救助工作。(5)指导城乡基层医疗建设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医保政治建设;指导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措施,推动社区医保建设6)负责全县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倡导健康习惯改革。(7)拟定县本级行政区划规划,负责乡镇及其以上医疗保险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和管理医疗资料档案,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资助的行政管理工作。(8)指导和监督实施国家有关医疗保障改革的法律、法规,推进医疗保障改革。(9)负责医保事业财务、医疗保险费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医保基金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医疗保障局下设服务中心。全局现有职工20人,其中:科级干部7公务员7人、事业单位人员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6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941.88万元,支出总计993.28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622.27万元,增幅195%,支出增加725.18万元,增幅(降幅)270%。主要原因职能划转完善,业务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941.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1.88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99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54万元,占63%; 项目支出336.74万元,占27%;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支出增加725.07万元,增幅270%,主要原因是职能划转完善,业务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64.14万元,增幅140%,主要原因是职能划转完善,业务增加。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51.40万元,主要原因是职能划转完善,业务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92.88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573.27万元,增幅179%。主要原因是职能划转完善,业务增加。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3.28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725.07万元,增幅270%。主要原因是职能划转完善,业务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867.27万元,占8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61万元,占2%其他支出100.4万元,占1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2.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3.54万元, 较2019年增加357.93万元,增幅152%,主要原因是职能划转完善,业务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7.76,代缴社会保险费395.78。公用经费0万元,较2019年增加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无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无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无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机关运行经费比2019年增加6.32万元,增幅(降幅)37.89%,主要原因职能划转完善,业务增加。,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卓尼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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