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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4-06-11   作者: 点击数: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 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地区交流与合作。

)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为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县委参公事业单位。

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核定事业编制10名,截止20241月在职职工11人,退休职工4人,合计15人。单位截止20241月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4828372元。独立核算单位,无下属会计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卓尼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364.53万,较去年同期321.33万元增加43.2万元增长13.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53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及残疾人事业经费增加,导致部门预算较去年同期出现一定增长

(一)收入预算

卓尼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364.53万,较去年同期321.33万元增加43.2万元增长13.44%,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364.53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其中,当年财政拨款364.5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3.2万元,增长13.4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及残疾人事业经费增加,导致部门预算较去年同期出现大幅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4.53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216.73万元,较去年同期288.53万减少71.8万元,降低33.14%,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02.73万元,较去年同期286.13万降低83.4万元,降低41.14%,降低的原因为工作人员工资纳入3.0一体化管理预算精确导致。公用经费支出14万元,较去年同期2.4万增加11.6万元,增长483.33%,增加的原因为今年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了残疾人事业费11.17万元,导致公用经费较去年同期出现大幅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乡镇、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津贴13.8万元(115人*0.12元),为民办实事残疾人水电暖补贴县级配套50.5万元,2081104残疾人康复支出:5名0-6岁残疾儿童康复补贴10万元。

三、“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二)公务接待费160元。较2023年没有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元,增长0%。

(四)培训费0元。

(五)会议费0元。

“三公”经费预算160元,比2023年预算没有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费:2024年我单位预算安排机关运行费2.83万元,全部用于日常办公费支出。较2023年2.4万元增加0.43万元,增加20%,原因为县级预算统一增加了20%公用经费。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82.8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176.59平方米,价值4054900元。变动主要原因为2023年托养中心化购买了残疾人托养及康复设备,导致固定资产增加。单价1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元。预算单位实有公务用车0辆,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单位涉及非税收入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023年上缴利息收入0.048万元,2023年按实际产生利息收入分季度上缴非税收入专户。

(三)重点项目情况

1.残疾人水电暖补贴

2024年为全县办理了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发放水电暖补贴,城镇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600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年200元;农牧村残疾人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300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年100元。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以缓解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保障残疾人的正常生活,逐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

2.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

为全县100个村(3个社区)、15个乡镇的115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发放误工补贴138000元,每人每年1200元。

该项目的实施,可以调动村(社区)及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工作积极性,让他们增加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和动力,保障村(社区)及乡镇残疾人协会正常运转,为残疾人提供就地就近服务。

3.残疾人托养补贴项目

2024年为残疾人托养中心补贴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托养中心残疾人托养生活补贴、水电暖补贴和人员经费等方面支出。

该项目的实施,可以让部分重度残疾人得到基本的托养照护,保证残疾人正常衣食住行,使残疾人生活的更有尊严,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4.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

2024年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补贴资金43.5万元,用于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主要为残疾人提供送餐、理发、洗衣、打扫卫生等生活服务。

沟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以让部分重度残疾人得到基本的日间照料服务,保证残疾人正常衣食住行,增加残疾人幸福指数,切实减轻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氛围。

(三)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加强领导,不断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为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县残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机关各股室具体落实考核工作。县残联出台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完善了各种管理措施,加强与牵头部门、责任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积极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力地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2.强化学习宣传。在完善绩效管理考核体系中,县残联组织相关股室人员积极学习绩效管理考核相关新理论、新方法,时刻关注上级残疾及县政府相关绩效政策,不断总结绩效管理过程的经验教训,大力宣传县残联绩效管理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

3.大力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县残联制定了本部门各项考核指标。为正确评价县残联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与股室工作人员的年终绩效挂钩,这样调动了股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认真执行县残联绩效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县残联效管理考核工作,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评,县残联于4月初制定了2024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目标,绩效管理由两部分工作组成:重点目标、解决突出问题。重点目标从管理、残疾人工作、等方面制定了10项管理目标,又从以上管理工作中罗列出2项突出要解决的问题,责任落实到股室每个人。

(二)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5个,主要是开展业务工作专项经费(涉及财政支出147.8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涉及财政支出147.8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元。2024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2、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23、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4、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26、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2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28、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3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3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税金及附加费用(款):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4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5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51、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52、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3、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4、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附件【残联附件3: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1).xls
附件【附件2: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残联附件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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