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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4-10-21   作者:卓尼县财政局 点击数:  

卓尼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卓尼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卓尼县医疗保障局下设1个机构--卓尼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县医疗保障局现有职工23人,其中:退休3人,在职20人;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1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5人,编外人员9人。

(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卓尼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正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县医疗保障局管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

1.1、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审核、登记、核定医疗保险缴费申报、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建立、中断、移交、接续和终止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院费用及产前费用的受理和核算:负责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的经办和落实;负责城镇职工个人账户业务工作;负责异地就医费用的结算、非定点医院住院费用的手工结算;负责两定机构的月结算、年结算及跨县市刷卡费用的结算。

1.2、落实省、州、县医疗保险基本政策,医疗保障扶贫计划,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1.3、落实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支付计划。

1.4、负责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的落实。

1.5、汇总编制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全县基金收支预算目标的落实,执行医疗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季度、月度各项财务报表的编制及上报;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清算和落实中央、省、州级财政补助资金。

1.6、负责社会保险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医疗(生育)保险统计报表的汇总、分析和上报;指导全县医疗保险经办系统对医疗保险基金中长期财务风险进行测算分析,负责年度统计报告编制。

1.7、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各类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

1.8、负责医药服务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的招标采购工作。

1.9、负责指导全县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职工大病保险)的业务经办。

1.10、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稽核、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防范瞒报少缴医疗保险费和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待遇的工作制度。

1.11、在县医疗保障局的统一管理下,开展医疗保险经办事务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涉外技术合作项目,参与和开展医疗保险政策和经办服务宣传工作。

1.12、指导各定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十三)负责全县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

1.13、承办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四条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2、综合股。

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业务档案的标准化建设、日常管理和查询利用;负责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异地就医备案管理;负责医保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网络维护工作;拟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的落实,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3、业务股。

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审核工作,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法规,推进“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报工作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落实医保扶贫工作职责,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工作: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落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法规,推进城镇职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负责落实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和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负责本部门机关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工作。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制定医疗保障工作计划,开展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宣传,负责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医药管理和招标采购股。

贯彻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监督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异地就医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四)待遇保障和基金监管股。

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01.0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7.35万元,下降12.06%,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自2023年7月实行州级统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01.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1.09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00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93万元,占38.75%;项目支出613.16万元,占61.2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01.0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37.35万元,下降12.06%。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自2023年7月实行州级统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1.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35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自2023年7月实行州级统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1.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5万元,占3.62%;卫生健康支出936.16万元,占93.51%;住房保障支出28.68万元,占2.8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9万元,支出决算为100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8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88万元,支出决算为3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人调出。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7.62万元,支出决算为93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是中央直达资金。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59万元,支出决算为2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7.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3.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0.0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44.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2万元,增长9.78%,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没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没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没有。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没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没有。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没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2万元,增长9.77%,主要原因是医疗服务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61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1.25%。组织对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3.1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等级为优秀级。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共下达624万元,执行数为613.16万元,完成预算的98.2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使用管理规范有序,财务管理合规有效2.救助完成覆盖率高3.提高项目效益4.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医保系统低收入人员信息更新有延迟,导致极少数低收入人员身份变动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联系,及时联系工程师更新低收入人员身份信息。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评价等级为优秀级。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评价等级为优秀级。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2:

1.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2.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卓尼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项目绩效表自评表.xlsx
附件【2023年度部门(医疗保障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卓尼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决算表.xlsx
附件【医保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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