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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4-10-24   作者:卓尼县财政局 点击数:  

卓尼县农业农村局(汇总)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卓尼县农业农村局(汇总)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及畜牧业、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的规划和计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动物卫生、兽药和兽医器械、农业机械化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组织畜禽养殖、屠宰、饲料饲草生产等牧情调度。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综合生产形势统计分析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监督管理兽医医政,负责兽医相关人员、中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承担畜牧兽医体系建设和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督管理兽药及兽医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指导畜禽良种推广利用、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工作。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饲草生产加工流通、草牧业转型升级。管理全县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及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动植物疫病控制监测和风险评估,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负责动植物防疫应急管理。组织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执法工作。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兽用生物制品监督管理和兽医实验室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强化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动植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的职责分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负责农作物种植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作物种植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服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种植养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卓尼县农业农村局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农村经济及产业化发展股、种植业管理股、畜牧兽医及渔业股、农业生产和质量安全监管股。

(2)人员编制 卓尼县农业农村局核定行政编制9,核定领导职数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在职人员46人,退休48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26400.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400.7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2决算相比收入增加8424.79万,增幅31.91%,2023年支出总计26400.71万元,年末结转0万元,2022决算相比支出增加8424.79万,增幅31.91%主要原因是项目收支增加。

本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26400.7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56万元,占0.73%;卫生健康支出60.06万元,占0.23%;农林水支出26003.99万元,占98.50%;住房保障支出90.10万元,占0.34%;节能环保支出53万元,占0.2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6400.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00.71万元,占99.62%;其他收入100.00万元,占0.3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6400.7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1.75万元,占 3.72%;项目支出 25418.95 万元,占 96.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26300.71万元,与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相比,收入增加8424.79 万元,增幅47.13%,支总计为26300.71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8424.79 万元,增长47.13%。主要原因是:1、衔接资金收入增加。2、人员工资增加。3、职工保险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00.71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24.79万元,增长47.13%。1、衔接资金收入增加。2、人员工资增加。3、职工保险增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2.16万元,支出决算为19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工资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74万元,支出决算为6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87万元,支出决算为9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83%,决算数大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导致住房公积金增加。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06.33万元,支出决算为2600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93%,决算数大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入的衔接资金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入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1.75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2.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62.32 万元,下降 6.14%,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公用经费2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万元,增长33.7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维修维护费、取暖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3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万元,增长33.71%。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39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499.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299.74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6.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2362.99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6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63.14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45%。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1499.93万元,年初预算34.66万元,增加1465.27万元,增幅97.69%,较上年实际采购增加1495.17万元,增幅99.68%。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2,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检疫防控工作。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没有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没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没有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没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没有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没有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共涉及资金2056.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卓尼县2023年“五无甘南•秘境卓尼”农田整治项目卓尼县2023年脱贫户、“三类”户种植业补助项目卓尼县2023年撂荒整治复垦复种建设项目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6.6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附10-17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卓尼县2023年“五无甘南•秘境卓尼”农田整治项目卓尼县2023年脱贫户、“三类”户种植业补助项目卓尼县2023年撂荒整治复垦复种建设项目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4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56.60万元,执行数为2056.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全县14134户农牧户种植的主要粮食作物逐村逐户核实播种面积,补贴面积为10.31万亩,补贴标准为:36.24元。通过惠农“一折通”发放补奖资金371万元,补奖资金发放率是100%。;二是通过到户补助方式,对农牧户种植的中藏药材,高原夏菜,日光温室蔬菜,青稞、油菜、马铃薯和豆类等农作物所用有机肥,根据品种、用量等按照“政府补贴一半,群众自筹一半”的原则进行补贴。三是全县农家肥使用面积140885.66亩,使用量84531.4吨;四是全县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使用面积59517.94亩。三是1.经各乡镇上报数据统计汇总,全县脱贫户种植药材18316.75亩,补助400元/亩,需资金732.67万元;种植油菜8831.29亩,种植豆类7553.94亩,补助200元/亩;,需资金336.1542万元;户种植马铃薯超过2亩的共计417.5亩,补助200元/亩。每户总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实际补贴到户资金为1033.51万元。2.经统计全县监测帮扶对象种植药材959.24亩,补助1000元/亩,需资金959240元;种植油菜395.7亩,种植豆类239.38亩,补助400元/亩,需资金255232元。通过封顶每户总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实际补贴到户资金为105万元。四是在2022年撂荒地整治复垦复种的基础上,2023年在纳浪镇、喀尔钦镇、柳林镇整治撂荒地1351亩,申请资金49.6万元,用于购买青稞种子、有机肥,机耕机播每亩补助50元。

3、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无未完成或超过指标值较多指标

4、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做好202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并按时发放,对审计、专项治理期间及督查发现的各类具体违规享受补贴的问题,即知即改。定期、不定期对全县范围内发放的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情况进行回头看,还要对乡镇发放范围、对象和公开公示等内容进行督查检查,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到位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二是认真做好2023“五无甘南 ·秘境卓尼”农田整治工项目后续管理工作,对审计、专项治理期间及督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即知即改。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认真做好2023脱贫户和三类户特色种植产业补贴资金并按时发放,对审计、专项治理期间及督查发现的各类具体违规享受补贴的问题,即知即改。定期、不定期对全县范围内发放的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情况进行回头看,还要对乡镇发放范围、对象和公开公示等内容进行督查检查,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到位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认真做好2023年撂荒整治复垦复种建设项目资金按时拨付对审计、专项治理期间及督查发现的各类具体违规享受补贴的问题,即知即改。定期、不定期对全县范围内发放的各类资金情况进行回头看,还要对乡镇发放范围、对象和公开公示等内容进行督查检查,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到位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财农〔2023〕57号)文件。鼓励和引导农民通过增施有机肥等措施,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进一步提高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全力推进甘南州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及“五无甘南·秘境卓尼”创建工作,打造绿色标准化种植基地,全县农作物有机肥施用覆盖率达到100%;

3、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2:

1.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2.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附件1卓尼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1).xls
附件【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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