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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卓尼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5-04-28   作者: 点击数: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1. 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于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标准及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县文化、旅游业、体育、广电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公共服务,积极争取和引进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建设项目,完善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组织开展全县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推荐,协同教育部门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推动体育产业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的监督管

    理。

    (六)统筹规划全县竟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推广体育科技成果;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团、组队参加州内外相关体育竞赛。

    (七)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及相关节庆活动,监督并指导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文化、旅游、体育及节庆赛事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县内外文化旅游形象推广、旅游线路设计和产品打造、对外交流等活动;制定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景区开发及招商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卓尼全域旅游建设。

    (八)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县文化和旅游业发展。

    (九)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配套服务建设,实施文化惠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配套服务建设。

    (十)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合理竞争、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活动;打击滥用文化形象、破坏旅游生态环境、乱搭乱建等行为;监管处理应急突发安全事件,受理文化、旅游市场投诉案件;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统筹指导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全县文化、旅游经营企业的审核备案;负责农、裁)家乐、星级宾馆饭店、A级景区的监管及A级评定和复核工作;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旅游社团资格审查,对行业协会和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负责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项目、产品、商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

    (十三)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及申报,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弘扬和振兴。

    (十四)负责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和广电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

    (十五)负责县内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全县文物,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的保护,负责县内文物的抢救、勘探、挖掘、研究、利用、宣传工作,推荐申报县级、省级、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十六)负责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扶持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艺术项目,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发展。

    (十七)负责推进全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十八)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九)负责全县印刷业、著作权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二十)负责编制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各类人才的教育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做好各类人才的日常监管及队伍建设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电行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统计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县文旅局应当加强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方面的建设能力,不断推动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业有机融合,以促融合、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促进文体广电和旅游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发展。

  2. 机构设置

    我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情况

    1.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纪检、信息、保密、人事、档案、信访、会务、后勤、印鉴保管使用、政务公开、文稿起草、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全域旅游、督查督办等工作。

    2.文体广电综合管理股。拟订并落实全县文化事业、产业发展规划,监管全县文化事业、产业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群众文化及农村文活动场所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览工作;组织指导重大文艺演出活动等,指导艺术院图改革及社会艺术创作与生产工作;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负责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文物挖据、管理、保护和安全心工作;负责申报推荐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全县文博单位的发展规划;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县内文物犯罪重大案件。负责编制并落实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体育方面的政策和规定,指导和协调体育事业的发展;负责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推动学校、农村、社区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负责研究制定全县体育竞赛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体育后备人才的教育培养;负责监管全县体育市场;负责各类体育健身娱乐、表演训练竞赛活动,广告技术、市场运营和体育彩票发行及公益资金等的管理;负责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负责制定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标准及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指导和规范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和监测监管,负责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文化、旅游经营企业、社团协会、民办机构的审核备案、监管指导;负责对A级景区环境卫生、观景合及旅游厕所管护、旅游市场秩序、生态环境及出版、广电、文物、体育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经音活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处理应急突发安全事件,受理文化、旅游市场投诉案件;负责编制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产电行业各类人才的教育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人才监管及队伍建设;负全县文化旅游和广电体育行业经济运行的分析监测及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项目、产品、商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

    3.宣传交流股。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资源素材的调查收集、宣传推广;负责制定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及相关节庆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并指导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文化、旅游、体育及节庆赛事活动,制定并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实施县内外文化旅游形象推广、旅游线路设计和产品打造、对内外交流等活动;负责编印全县旅游宣传资料;负责全县导游讲解人员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各类重大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舆情信息监测和宣传上报工作。

    4.项目产业股。负责编制并落实全县文化旅游业、广电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完善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推动重点景区开发建设,提升景区档次;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配套服务建设;负责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和广电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负责指导推进阜尼全域旅游建设、“乡村旅游建设和厕所革命,提升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改善观景如厕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能力

  3. 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单位下属单位无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4. 下属直属事业单位

本单位下属直属事业单位1个。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本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5.09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2245.09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其中,当年财政拨款2245.0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623.92万元,增长27.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45.09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618.8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68.89万元,增长22.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有所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26.2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55.03万元,增长40.7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文化旅游体育方面的支出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1个。

其他项目5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209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0.209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无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培训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0万元,与上年减少原因为减少相应的办公支出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038.66481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489平方米,价值518.868万元。变动单价3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预算单位实有公务用车0辆,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9.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0.8万元。2024年上缴利息收入0元,2025年按实际产生利息收入分季度上缴非税收入专户。

(三)重点项目情况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310万元。

2、卓尼县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资金140.8万元。

3、大型体育场免费开放金16.7万元。

4、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安全播出资金44.03万元。

5、卓尼县朱龙山转播台及二期补点运行维护费78.73万元。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我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及时开展相关项目的绩效评价。

(二)2025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5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7个,主要是开展业务工作专项经费(涉及财政支出590.26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7)。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涉及财政支出590.26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5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2、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23、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4、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26、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2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28、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3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3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税金及附加费用(款):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4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5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51、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52、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3、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4、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附件【文旅局附件2: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卓尼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单位整体绩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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