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卓尼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和地方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本辖区内道路运政管理工作;
2、负责本辖区内运输市场的调查研究和预测,具体实施本辖区内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建立本辖区内相关道路运政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细则;
3、根据本级权限,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含出租汽车客运)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业户申请开、歇、停业的行政许可及审批工作,核发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
4、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5、负责道路客(含出租汽车)货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业户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以及营运车辆年度审验等工作;
6、按照交通部“三关一监督”(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做好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的工作要求,履行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职责,负责本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状况评估工作;
7、负责对本辖区内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和检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维护本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对违法经营行为依照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维护合法经营者及其服务对象的正当权益;
9、受理各种运输经营投诉,调查和处理运输违法案件和服务质量纠纷。
10、负责本辖区内道路运输行业运输生产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收集、分析、整理、上报和反馈道路运输业各种基本信息;
11、根据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排,协助组织实施抢险、救灾、战备等紧急运输和车辆维修保障任务,保证指令性计划运输任务的完成。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单位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稽查队、运政大厅,人员编制9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70.57万元,支出总计255.04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75.99万元,减少47.00%,支出减少268.54万元,减少0.50%。主要原因是
2017年拨入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70.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0.57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5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95万元,占63.5%; 项目支出93.09万元,占36.5%;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6.96万元,较上年增加115.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结转增加及基本支出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70.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99万元,增长47.0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5.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8.54万元,15.00%。主要原因是就业和社保中心建设项目支出是通过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0万元,占2.35%;节能环保支出1.80万元,占0.71%;交通运输支出245.24万元,占96.16%;其他支出2.00万元,占0.7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75万元, 较上年减少13.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4.20万元,较上年增加36.19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3.7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23万元,增长6.57%;印刷费1.2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02万元,增长1.68%;咨询费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03万元,增长3.09%;手续费0.3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01万元,减少2.70%;水电费0.8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03万元,增长3.66%;邮电费2.1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02万元,减少0.95%;差旅费4.9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02万元,减少0.41%;维修费16.8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02万元,增长0.12%;公务招待费,1.6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02万元,增长1.20%;专用材料费11.9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02万元,增长1.67%;劳务费0.6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02万元,增长3.0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02万元,增长0.55%。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7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各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1.69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24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0.1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8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2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比2017年增加0.17万元,增长0.3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比上年增长较大,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当年资金结余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六、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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