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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卫生健康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9-09-27   作者: 点击数:  

卓尼县卫生健康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卓尼县委办公室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卓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卓尼办发[2019]76号)精神,2019年1月,原卓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更名为卓尼县卫生健康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并与当月正式运行。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卫生健康、中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

2、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和建议。

3、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4、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贯彻落实。

9、指导乡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10、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

11、贯彻执行行政审批项目。

12、负责县委和县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和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单位内设4个机构,包括办公室、医改医政和中藏医管理股、基层卫生和健康管理股、卫生法制监督和人口监测股。

2)人员编制

核定机关行政编制9名。领导职数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年初在职行政人员 18人,行政退休人员  16人。所属医疗卫生计生机构30个,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13个,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藏医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妇幼卫生保健站6个正科级单位,县红十字会、县健康教育所,县流动人口管理站、县计划生育协会4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和县医改办、财务核算中心2个股级事业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7个,包括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6个乡镇卫生院。现有事业编制335个。年初在职人员49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14人,专业技术人员386人,事业工勤94人。年末退休人员94人,遗属22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845.62万元,支出总计12645.54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787.62万元,增长28%,支出10203增加2442.54万元,增长24%。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卫生计生专项资金增加,二是医疗收入,同时,专项支出增加,医疗支出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846.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70.99万元,占73.72%;事业收入3053万元,占23.77%,其他收入321.64万元,占2.51%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65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54.54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78.86万元,较上年增加200.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体检任务未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47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8.99万元,增长22.65%。主要原因是一是卫生计生专项资金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7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4.01万元,增长17.85%。主要原因是一是卫生计生专项资金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99.83万元,占9.7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71.08万元,占90.29%。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4855.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04.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10.5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70.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55.83万元, 较上年增加181.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04.5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810.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取暖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

本年度年末结转378.86万元,其中:2018年职工体检费300.08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补助资金8.78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7.85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11.62万元,主要原因是各类卫生计生专项业务督查下乡较多。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督查频繁,加之精准扶贫健康扶贫验收工作督查频繁。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2.9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健康扶贫机要、因公出行、各项专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增加11.69万元,主要原因是各类业务下乡督查和出差学习较多。公务接待费4.95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5辆;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14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5.8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取暖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

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85.6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的购置和卫生计生专项培训费比上年增长较大,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等。

注:本部分至少应包含以上信息,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单独在此进行补充说明。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1辆,固定资产总值 13250.85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本部分至少应包含以上信息,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单独在此进行补充说明。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76.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76.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卫生计生专用设备的购置,各类医疗卫生专用材料的采购。

注:本部分至少应包含以上信息,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单独在此进行补充说明。比如可与本年政府采购预算及上年政府采购支出进行对比说明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如有,需另附绩效评价报告)。

     无。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六、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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