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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9-07-27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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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尼县县志办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地方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开展地情研究、收集、整理,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3、审定修改规范县级各部门在编的专业志规划,指导专业志编纂、出版工作。  
   4、整理、校点旧志。  
   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志办是参公事业单位。全单位现有职工17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副主任科员2人,科员1人、职员7人、工人2人、退休人员2人。其中:事业编制7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153万元,其中:在职人员经费为2.5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支出;公用经费0.5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费及办公费方面;退休人员经费15.0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方面。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53万元,较上年200.41万元减少47.41万元,下降23.6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2.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8万元。 2019年本部门没有非税收入。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预算公开表格中公务接待费112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4.培训费  
   2019年本部门没有培训费。  
   5.会议费  
   2019年本部门没有会议费。  
   6.机关运行费  
   2019年本部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安排政府计划采购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计划购置费2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3.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初本部门其他固定资产共计27.61万元,无车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备注:若以上有关项目无数据,请继续保留该项目,勿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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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统一表格县志办.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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