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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8-09-19   作者: 点击数:  

卓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卓尼县委办公室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卓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卓尼办发[2014]230号)精神,20167月,原卓尼县卫生局与卓尼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合并设立卓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简称县卫计局),为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并与当月正式开始运行。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藏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拟定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卫生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医疗就援。  

3)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  

4)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7)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促进健康教育,完善综合执法体系。  

8)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编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管理局属事业单位财产和国有资产。  

10)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加强中藏医药行业监管。  

11)贯彻执行行政审批项目。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卫计局本级内设8个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人事财务股、体制改革股、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股、医政股、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服务股、基层计划生育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  

2)人员编制  

卫计局本级核定人员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工勤编制2名;年末在职人员 28人,退休人员  41人。卫计局所属医疗卫生计生机构30个,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13个,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藏医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妇幼卫生保健站6个正科级单位;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红十字会、县健康教育所,县流动人口管理站、县计划生育协会5个副科级单位和县医改办、财务核算中心2个股级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7个,包括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6个乡镇卫生院。现有事业编制335个。年末在职人员52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24人,专业技术人员409人,事业工勤89人。年末退休人员50人,遗属26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0381.92万元,支出总计10381.92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82.49万元,增长4.87%,支出增加482.49万元,增长8.42%。主要原因是 原县卫生局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合并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0058.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22.13万元,占76.77%;事业收入1908.01万元,占18.97%;其他收入428.22万元,占4.26%。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020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3.14万元,占100% 。  

本部门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23.5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8.78万元,较上年减少144.77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了专项经费拨付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722.13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3.76万元,减少2.32%。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99.04万元,增长42.39%。主要原因是原县卫生局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合并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866.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4.4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43.81万元,增长45.06%。主要原因是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97.27万元,占8.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8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69.94万元,占91.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90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补助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6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20.55万元, 较上年减少88.7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出及 退休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事业退休人员退休费。公用经费2146.35万元,较上年增加313.16万元,主要原因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及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两方面,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内容包括办公、印刷、水电、邮电、取暖、差旅、维护、会议、培训、接待、劳务、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内容是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6.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05万元,主要原因是卫计系统所属各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支出没有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1.2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督导检查及医疗服务、健康教育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25万元,主要原因是卫计系统所属各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支出没有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支出。  

公务接待费4.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省州卫计业务主管部门督导检查工作支出,同时也用于接待国家、省级部门组织医疗专家开展的援藏义诊活动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4万元,主要原因是援藏义诊活动及督导检查工作广度力度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公务车保有量为35辆;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148人。2017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36.5元,车均维护费1.4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支出包括:用于办公费29.76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67万元、水电费3.09万元、印刷费2.27万元、维护费3.24万元、差旅费3.77万元,培训费4.61万元、接待费2.43万元及劳务费5.26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32.13万元,增长114.87%,主要原因是算公开培训会议,会议费较上年增长较大,此外部分原因是原县卫生局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合并后,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及物价上涨造成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10辆,其他用车2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急救等车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5.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2.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六、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卓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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