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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19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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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运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6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卓尼县运管局人民政府一级预算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0人;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全额财政拨款。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65.01万元,支出总计565.01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22.51万元,增长74.78%,支出增加419.99万元,增长74.33%。主要原因是拨入公交车、出租车、班线客车燃油补贴383.86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65.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6.56万元,占96.73%;其他收入18.9万元,占3.27%。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6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28万元,占24.65%; 项目支出384.3万元,占68.02%。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1.43万元,较上年增加22.9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底运政罚没返还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46.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4.06万元,增长73.93%。主要原因是拨入公交车、出租车、班线客车燃油补贴和运政罚没收入返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7.56万元,增长85.55%。主要原因是拨入公交车、出租车、班线客车燃油补贴发放,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77万元,增长66.61%。主要原因是拨入公交车、出租车、班线客车燃油补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4.58万元,增长81.34%。主要原因是拨入公交车、出租车、班线客车燃油补贴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1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1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各项费用的增加;交通运输支出505.58万元,占89.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4.3万元,主要原因是拨入公交车、出租车、班线客车燃油补贴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5.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27万元, 较上年增加-21.2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各项经费有所上调,上年结转18.46万元。公用经费18.01万元,较上年增加1.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下水维修,劳务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手续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执法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出行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本年减少出行次数,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执法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对执法车辆的维修和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车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减少了外出执勤次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8万元,主要原因执法车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减少了外出执勤次数。 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来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领导对我单位的检查和指导,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领导对我单位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1.28万元,增长0.07%,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增多,办公大楼的上下水年久失修,出现漏水、渗水等现象。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 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262.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42万元,固定资产为262.48万元。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全部车辆价值为28.5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无预算绩效。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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