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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15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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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卓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卓尼县委办公室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卓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卓尼办发[2014]230号)精神,2016年7月,原卓尼县卫生局与卓尼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合并设立卓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简称县卫计局),为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并与当月正式开始运行。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藏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拟定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卫生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医疗就援。
(3)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
(4)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7)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促进健康教育,完善综合执法体系。
(8)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编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管理局属事业单位财产和国有资产。
(10)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加强中藏医药行业监管。
(11)贯彻执行行政审批项目。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单位内设8个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人事财务股、体制改革股、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股、医政股、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服务股、基层计划生育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
(2)人员编制
卫计局核定人员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工勤编制2名;年末在职人员 26人,退休人员 41人。卫计局所属医疗卫生计生机构30个,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13个,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藏医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妇幼卫生保健站6个正科级单位,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红十字会、县健康教育所,县流动人口管理站、县计划生育协会5个副科级单位和县医改办、财务核算中心2个股级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7个,包括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6个乡镇卫生院。现有事业编制335个。年末在职人员51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24人,专业技术人员402人,事业工勤89人。年末退休人员60人,遗属22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6557.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557.73万元。
(1)基本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6557.7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309.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79.69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40.86万元;公用经费1178.04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968.31万元。
(2)项目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0万元.
(3)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6557.73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01.36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656.37万元。
(4)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6557.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92.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7.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8.04万元。
(5)非税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支出
2018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初本部门固定资产共计12317.4万元,其中:房屋面积40646平方米,价值6457.1万元;车辆35辆,价值495.0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5365.24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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