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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2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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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容范围的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组织实施有关审计法规、规章,制定全县审计工作指南、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参与拟订全县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及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6)县直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农业资金、资源环保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 5、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6、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7、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8、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根据州审计局的要求参与组织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卓尼县审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下设经济责任审计局、三农审计中心;内设4个股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财政金融审计股、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政府投资审计股。总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7人,工勤编制1人。全局现有在职职工23人(科级干部4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19人),退休职工4人、遗属2人,合计29人。独立核算单位,无下属会计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卓尼县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26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一)基本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26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2万元,较上年增加38万元;公用经费25万元,车辆运行费4万元,无变化。 (二)项目支出 卓尼县审计局无项目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2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2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万元。 (五)非税收入 卓尼县审计局无非税收入。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本部门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5万元,预计接待批次及人数5人/1批次。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培训费 2018年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培训费。 5.会议费 2018年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会议费。 6.机关运行费 2018年本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5万元,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预算安排政府计划采购1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计划购置费10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初本部门固定资产46184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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