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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12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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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县域规章的制定工作;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负责全县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县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办)、各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监督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四)管理全县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 (五)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基层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负责仲裁机构登记前的审核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规范化工作。 (九)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装备及后勤保障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法学教育,负责全县政法干部、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 (十二)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有关部门、镇政府(街道办)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任务和人员编制,县司法局机关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公文的处理及综合性文件的起草、信访接待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机关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报账、资产管理、劳资及后勤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基层和社区矫正股 负责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对公证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律师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负责仲裁机构登记前的审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法制宣传股 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讯报道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1038万元,预算支出1038万元,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038万元,为财政全额拨款。财政拨款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2018年年初预算1038万元,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2万元(办公及公用经费19.2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11万元,车辆运行费4万元。上级提前下达专项支付27万元,法律援助5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8年无项目基金拨款收入。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上级提前下达政法专项支付27万元,法律援助5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871.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585141.5万元,津贴补助4115707.5万元,奖金245255万元,住房公积金769896万元)。公用经费:232000万元(办公及公用经费150000万元,差旅费26000万元,公务接待费6016万元,车辆运行费4万元,印刷费9984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11万元,其中(抚恤金68432万元,生活补助23000万元,奖励金68568万元,退休费9000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000万元)。 (五)非税收入 2018年单位有非税收入,都来源于公证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拨款收入。 2.公务接待费 2018年财政拨入公务接待费为0.6016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4.培训费 2018年无培训费拨款收入。 5.会议费 2018年无会议费拨款收入。 6.机关运行费 商品与服务支出:232000万元(办公及公用经费150000万元,差旅费26000万元,公务接待费6016万元,车辆运行费4万元,印刷费9984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上级提前下达政法专项支付27万元,法律援助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数为1561500万元,由于我单位计划在2018年年底将投入新司法业务用房。为了能正常开展工作所以采购额大。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固定资产年初共计1378218元,其中车辆884240元,其他固定资产4306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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