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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12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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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物价局2018年部门预算概况及说明
2018-6-2
一、部门职责
1、(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政府的价格方针、政策;履行价格干预紧急措施和价格调控措施;
(2)负责全县价格监测系统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监测、分析、预报市场价格动态和价格变动趋势,及时反映市场物价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开展价格信息咨询服务,向县委、县政府传递价格信息,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向企业发布价格信息,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3)负责审定、调整列名管理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主持召开价格听证会;会同财政部门审定、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价格收费公示制度;
(4)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审验、注销工作以及收费项目、标准的变更;负责全县社会团体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审批、审核、登记、备案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受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负责不服价格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的社会监督;负责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指导工作;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
(5)依法对县属行政事业收费、县辖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并实施处罚;依法受理群众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组织实施商品和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负责指导企事业、农村价格监督检查站的工作;
(6)负责全县工业品、农副产品、公用事业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汇总上报工作;加强价格公共服务,继续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为社会全方位提供价格服务;
(7)负责全县物价干部和企业物价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全县物价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成设置
物价局为行政单位。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1人。
单位截止2017年12月在职职工21人,退休职工3人,合计24人。单位截止2017年12月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1.55万元。独立核算单位。 (二)项目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 19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7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18年初本部门固定资产共计21.55万元,其中车辆10.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1.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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