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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生态环境局2018年部门预算概况及说明

时间:2018-06-14   作者: 点击数:  

卓尼县生态环境局2018年部门预算概况及说明

一、部门职责  

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有关制度,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政策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做好排污费征收管理和费改税工作,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负责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实施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县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卓尼县生态环境局属县人民政府职能行政部门,下设卓尼县环境监察大队和卓尼县生态环境监测站2个直属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31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8人。共核定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12名。  

单位截止2017年12月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2685485元。独立核算单位,无下属会计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卓尼县生态环境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55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553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32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9.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4.84万元,较上年增加49.83万元;公用经费6.16万元,较上年无增减。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8年本部门项目支出共计232万元,环境监测经费72万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经费50万元。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经费20万元。农村环境整治项目90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共计3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3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4.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万元。
(五)非税收入
    2018年本部门排污费收入17.17万元,环境违法罚款收入41.25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2018年本部门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043万元,预计接待批次及人数10人/1批次,较上年无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本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4.培训费
    2018年本部门预算安排培训费0.3万元,主要计划用于业务培训4期82人,较上年减少0.002万元。
5.会议费
    2018年本部门预算安排无会议费支出。
6.机关运行费
    2018年本部门预算安排无机关运行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预算安排政府计划采购13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计划购置费6万元,项目采购130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8年初本部门固定资产共计268.55元,其中车辆41.98元,其他固定资产226.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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