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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14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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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生态环境局2018年部门预算概况及说明 一、部门职责
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有关制度,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政策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做好排污费征收管理和费改税工作,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负责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实施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县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卓尼县生态环境局属县人民政府职能行政部门,下设卓尼县环境监察大队和卓尼县生态环境监测站2个直属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31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8人。共核定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12名。
单位截止2017年12月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2685485元。独立核算单位,无下属会计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一)基本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共计3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万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2018年初本部门固定资产共计268.55元,其中车辆41.98元,其他固定资产226.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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