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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0-3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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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卓尼县司法局主要职能 (一)主管司法行政,包括对律师、基层司法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的管理。 (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二、机构情况 司法局内设6个行政股室,下属2个事业单位,15个司法所,全局现有在职职工101,其中: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11人。 三、2017年收入支出预算情况及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951万元,预算支出951万元,较2016年809.4万元增加141.6万元,增加了14.9%。增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财政拨款总收入为951万元,为财政全额拨款。财政拨款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4万元,较2016年增加155.6万元,增加16.8%。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增加和公务费增加所致。 2.住房公积金支出76.64万元,较2016年增加13.64万元,增长17.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公积金相应增加。 2017年年初预算951万元,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7.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2万元(办公及公用经费50.2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03.06万元。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五、“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预算 “三公”经费0.384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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