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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0-3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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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卓尼县物价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政府的价格方针、政策;履行价格干预紧急措施和价格调控措施; (2)负责全县价格监测系统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监测、分析、预报市场价格动态和价格变动趋势,及时反映市场物价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开展价格信息咨询服务,向县委、县政府传递价格信息,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向企业发布价格信息,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3)负责审定、调整列名管理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主持召开价格听证会;会同财政部门审定、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价格收费公示制度; (4)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审验、注销工作以及收费项目、标准的变更;负责全县社会团体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审批、审核、登记、备案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受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负责不服价格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的社会监督;负责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指导工作;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 (5)依法对县属行政事业收费、县辖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并实施处罚;依法受理群众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组织实施商品和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负责指导企事业、农村价格监督检查站的工作; (6)负责全县工业品、农副产品、公用事业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汇总上报工作;加强价格公共服务,继续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为社会全方位提供价格服务; (7)负责全县物价干部和企业物价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全县物价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物价局为行政单位。全局现有职工21人,其中: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3人,主任科员1人,副主任科员1人,科员2,工人8人。事业人员5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1人。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7年收入预算177.48万元,较2016年149.31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 卓尼县物价局无项目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06万元,较2016年135.56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普调及人员增加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2万元,较2016年13.75万元增加 4.67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所致。 3.住房公积金支出15.30万元,较2016年14.90万元增长0.26%。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公积金相应增加。 (四)非税收入 价格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收费许可事后监管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价格监督检查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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