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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05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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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森林公安局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1、森林公安机关主要职责:受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治安案件和林区行政案件;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对辖区刑事、治安案件有进行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同时对全县的森林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森林公安局内设8个行政股室、下设三个派出所。全局现有职工48人,其中:县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24人,科员7人,工勤人员13人,退休人员2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事业编制2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卓尼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590.6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590.63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591万元,较2017年620.81万元,减少了29.81万元,减少了0.05%。其中,人员经费545.83万元,较上年增加44.12万元;公用经费4.86万元,与2017年一样无变化。支出总金额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有20万元的专项业务经费(森林防火经费)拨入,2018年没有。 (二)项目支出 2018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6万元,较2017年501.39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增加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万元,较2017年0.32万元,增长1.1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3.住房公积金支出45.10万元,较2017年44.30万元,增加0.8万元,增加1.7%,原因是2018年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数增加。 4.人头经费及车辆运行费4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费支出,较2017年44.8万元,无变化。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按照预算公开表格中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进行说明 (五)非税收入 2018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7年一样,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用0.82万元,与2017年一样,无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一样,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与2017年一样,无变化。 4.培训费 按照预算公开表格中培训费情况进行说明 5.会议费 按照预算公开表格中会议费情况进行说明 6.机关运行费 按照预算公开表格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进行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单位预算安排政府计划采购11.35万元,均用于办公设备采购及警用设备的采购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初本部门固定资产共计1264349.83元,其中车辆677366.33元,其他固定资产586983.50元。 备注:若以上有关项目无数据,请继续保留该项目,勿删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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