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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0-20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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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2.组织编制和实施我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综合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等其他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3.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和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4.负责全县农用地转用、征收、征用集体土地,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附着物工作。 5.负责全县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6.负责全县地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地籍管理确权、发证的审核工作。 7.管理土地市场,组织制定和实施土地供应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土地的划拨、出让工作。 8.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及矿业权市场,主管全县采矿出让及登记发证工作。9.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依法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防治,负责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和恢复治理。 10.指导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业务工作。 11.承办县人民政府和甘南藏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国土资源局内设4个行政股室、下属8个事业单位。全局年末实有职工44人,其中:行政28人。事业1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31人。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6053.74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964.85万元,占总收入的32.45%,较2015年3961.2万元减少1996.35万元,减少50.39%, 年初结转和结余4088.89万元,占总收入67.55%。 (二)支出总计1629.04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44万元,占总支出的3% 2 、城乡社区支出122.12万元,占总支出的7%。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等支出1450.47万元,占总支出的90%。 年末结转和结余4424.7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29.04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24X%,较2015年2644.1万元减少1015.06万元,减少38.39%。其中:基本支出551.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3.85%;项目支出955.3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6.1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6.9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2.5%,较2015年2644.1万元,减少1137.18万元,减少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7%,较2015年47.52万元,增加8.92万元,增加18.77%;城乡社区支出122.1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1%,,较2015年162.41万元,减少40.29万元,减少32.9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50.4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6%,较2015年2596.36万元,减少1148.89万元,减少44.1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6.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51.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9.17%,公用经费支出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83%,。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07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6万元,比预算增加0.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2万元,比预算增加X0.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万元,比预算增加0.33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49.12万元,较上年度18.72万元增加30.4万元,增长162.39%,其主要原因2016年度是增加了办公经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节约率为0%。其中货物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根据实际情况写原因)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4538.19万元,流动资产为4424.70固定资产为113.49万元。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全部车辆价值为62.8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0.60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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