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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0-20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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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投资于合作交流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决议、指示,认真完成上级部门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研究提出招商引资的具体规划和年度目标,汇总、筛选招商引资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招商引资的立项、备案及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 3、发布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投资环境及招商引资项目等方面的信息;负责招商引资宣传工作,承办各类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联络及成果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承办各种经贸合作商品展销和招商代表团的组团联络工作;开展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组织办理友好结对关系的建立、完善和发展事宜。 4、负责招商引资的协调服务和跟踪落实,提高签约项目的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负责做好招商引资的协调,为外来客商投资项目进行联系、咨询、服务等工作,提供“一站式”办公服务;负责提出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处理外来投资者及有关部门的投诉等有关问题的意见,并负责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法规,保护投资者、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卓尼县投资与合作交流局一级预算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6人,退休人员3人;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8人;全额财政拨款。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166.34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44.01万元,占总收入的86.58%,较2015年158.9万元减少14.89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22.33万元,占总收入的13.42%。 (二)支出总计157.5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35万元,占总支出的83.1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3万元,占总支出的11.56%。 年末结转和结余8.76万元,因部分招商引资节会未参加,因此有结余。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7.58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较2015年137.5万元增加20.08万元,增长14.6%。其中:基本支出157.5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7.80%,较2015年132.3万元增加6.05万元,增长4.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2%,较2015年5.2万元增加14.03万元,增长269.8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6.1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4万元。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01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25万元,比预算增加4.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5万元,比预算增加1.8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万元,比预算增加2.39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2.4万元。2016年度接待上级机关及客商考察项目等工作共35批次、235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6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为1.44万元,采购计划金额为1.44万元。其中货物采购计划金额为1.4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44万元。采购类型为自行采购1.4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人员增加,购置办公设备。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29.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9.89万元,固定资产为19.42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全部车辆价值为25.9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4.68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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