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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0-20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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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喀尔钦镇人民政府 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卓尼县喀尔钦镇人民政府一级预算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90人,退休人员12人;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45人;全额财政拨款。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1185.01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185.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较2015年1140.86万元增加44.15万元,增长3%, (二)支出总计1102.0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0万元,占总支出的7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02万元,占总支出的7.3%。 3、农林水支出161.99万元,占总支出的14.7%。 年末结转和结余83万元,结余资金为职工周转房、办公用家具用具房采购资金,由于采购招标时间较迟,采购无法按时间完成,造成部分资金结余,另外由于采购数额较大,扣留了部分质量保证金。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02.01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较2015年1140.86万元减少38.85万元,减少3%。其中:基本支出1102.0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8%,较2015年836.39万元增加23.61万元,增长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0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3%,较2015年98.9万元减少18.86万元,减少23%;农林水支出161.9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4.7%,较2015年58.08万元增加103.91万元,增长6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2.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49.7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52.25万元。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8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8万元,比预算增加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9万元,比预算增加4.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万元,比预算增加0.1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2016年度接待上级机关、县直有关部门来乡调研、检查、等工作共5批次、15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25万元,较上年减少40.23万元,减少26%。其主要原因是对业务工作办公费等运行费用进行了压缩节俭。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为110.78万元,采购计划金额为113.1万元,节约率为3%。其中货物采购计划金额为113.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10.78万元;采购类型为招标采购110.78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110.78。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375.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0万元,固定资产为375.83万元。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全部车辆价值为27.3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87.44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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