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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0-3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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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生态环境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有关制度,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政策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做好排污费征收管理和费改税工作,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负责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实施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县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情况
卓尼县生态环境局属县人民政府职能行政部门,下设卓尼县环境监察大队和卓尼县生态环境监测站2个直属事业单位。现有干部33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10人。共核定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12名。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390.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90.5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390.58万元,其中:在职人员经费为219.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方面;住房公积金支出50.44万元;公用经费6.1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及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方面;退休人员工资支出17.47万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即:环境监察经费72万元,农村环境监测经费20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51万元,较2016年194.55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普调及人员增加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7万元,较2016年9.55万元增加 7.92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所致。
3.住房公积金支出50.44万元,较2016年40万元增长0.26%。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公积金相应增加。
4.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即:环境监察经费72万元,农村环境监测经费20万元,较2016年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开展了此项工作所致。
(四)非税收入
排污费收入10万元,环境违法罚款6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4.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
附件:卓尼县生态环境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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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卓尼县生态环境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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