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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时间:2017-10-19   作者: 点击数:  

卓尼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主要职责

在州中心授权下,负责本县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负责编制和向中心报送本县市管理部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积极执行和完成中心审批同意的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分解任务,并报告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审核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取和转移;负责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以及贷款的初审,贷后还款管理、逾期贷款清欠催收;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崔健、催缴和归集拓面工作,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取、贷款等情况;在中心委托的国有商业银行开设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个贷、对账、查询等业务,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定期进行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和稽核;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单位机构数1个,本单位为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的事业单位。年末人数为2人,在职人员2人,县财政工资统发2人,全额财政拨款。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20.45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20.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522.63万元减少2.18万元减少10.66%

 (二)支出总计20.45万元。包括:

     城乡社区支出20.4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较201522.63万元减少2.18万元,减少10.66%

    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45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0.4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20.4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较201522.63减少2.18万元,减少10.6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0.45万元。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预算相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相同。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为0万元,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国有资产由甘南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统一管理。

九、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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