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时间:2017-10-19 作者: 点击数: |
|
中共卓尼县委老干部工作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关心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按规定组织离退休人员进行政治学习、过组织生活,阅读文件和参加有关会议,并作好具体服务工作。为离退休人员订阅学习资料。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卓尼县老干局一级预算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8人;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7人;全额财政拨款。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372.05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372.0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较2015年384.12万元减少12.07万元,减少3.14%, 年初结转和结余53.59万元,占总收入的14.4%。 (二)支出总计391.24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99万元,占总支出的94.82%。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5万元,占总支出的5.17%。 年末结转和结余34.4万元,当年形成结余的原因是:一是2016年年底拨入离退干部健康奖励2.8万元,因为按照惯例和有利时机要等到2017年1月开始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干部时,发放健康奖励金,所以2.8万元未从当年银行存款中提出;二是特需费、公务费结余7.82万元;三是2014、2015年未发放完的离休干部健康奖励3万元;四是2014、2015年未发放完的慰问金5.2万元,因为2016年未拨入慰问金,所以在2017年1月走访慰问时使用;五是离休老干部医药费15.58万元,因为外省个别离休老干部住院手续不齐全,正在补办当中,所以结余到2017年支出。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2.04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较2015年384.12万元减少12.08万元,减少3.14%。其中:基本支出372.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X%。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9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4.82%,较2015年348.84万元增加22.15万元,增长6.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17%,较2015年8.49万元增加11.76万元,增长138.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1.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83.6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59万元。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03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5万元,比预算增加1.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7万元,比预算增加1.4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比预算增加0.15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2016年度接待省、州老干局来我县调研共1批次,20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9万元,较上年增加1.68万元,增加28.46%。其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增加,购置了办公用品。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为2.27万元,采购计划金额为2.27万元,节约率为0%。其中货物采购计划金额为2.2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2.27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5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34.40万元,固定资产为22.80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全部车辆价值为7.5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9.63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