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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0-20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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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木耳镇人民政府
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主要职责)
1、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本乡镇有关的提案、意见、建议、批评等事项;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执行本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
3、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紧紧围绕县委工作的大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办公室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为领导服务、为机关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水平是县委办公室工作的根本要求。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卓尼县县委办公室一级预算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05人,退休人员9人;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47人;全额财政拨款。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1972.79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972.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较2015年1308.04万元增加664.75万元,增长51%,
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563.4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8.49万元,占总支出的62%。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万元,占总支出的1.6%。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25万元,占总支出的26%.
4、城乡社区支出110万元,占总支出的7%。
5、农林水支出48.68万元,占总支出的3%。
6、其他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的0.4%。
年末结转和结余409.37万元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63.42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较2015年1338.04万元增加225.38万元,增加116%。其中:基本支出1018.8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8.4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2%,较2015年1054.6万元减少86.11万元,减少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6%,较2015年40万元,减少12万元,减少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2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6%。城乡社区支出11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农林水支出48.6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其他支出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8.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52.4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6.34万元。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8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1万元,比预算增加1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1万元,比预算增加4.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比预算增加1.2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34万元,较上2015年293.56万元,减少了227.22万元,减少77.4%。其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方法转变,相应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冬装费等运行费用稍有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1470.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409.39万元,固定资产为1470.19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垃圾车1辆,全部车辆价值为42.8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427.33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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