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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时间:2017-10-20   作者: 点击数:  

卓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主要职责

   卓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是全县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毒品案件的侦察、预审工作;

4、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5、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依法管理;

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7、负责全县公安交通保障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机构人员情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是县级一级预算单位,年末在职人员共有41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协警

31人),离退休人员2人。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346.83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346.8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较2015189.37万元增加157.46万元,增长83.15%

    年初无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326.8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05万元,占总支出的9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8万元,占总支出的4%

     年末结转和结余20万元。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6.83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4%,较2015189.37万元增加137.46万元,增长73%。其中:基本支出326.8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6%,较2015189.37万元增加124.68万元,增长65.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较201512.14万元增加0.64万元,增长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6.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1.7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5.10万元。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2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09万元,较上年增加38.28万元,增加30%。其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上涨和办案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为5.78万元,采购计划金额为6.12万元,节约率为6%。其中货物采购计划金额为6.1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5.78万元。采购类型为自行采购5.78万元,资金来源为预算内资金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12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761.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20万元,固定资产为741.44万元。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全部车辆价值为168.9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72.47万元

九、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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