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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时间:2017-10-13   作者: 点击数:  

卓尼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负责上述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工作,拟定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质量管理及锅容管特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综合管理全县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依法管理质量检验机构,受理申诉、调解和仲裁质量纠纷。
    3、负责全县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制定全县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规定和措施;依法管理质量认证工作,积极推行和指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提高我县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4、负责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开展消灭无标准生产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指导农业、企业、能源标准化工作;组织宣传贯彻标准,并依法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统一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确保量值的准确统一;组织开展计量认证;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市场计量器具;指导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组织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6、负责对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管理,依法开展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锅容管特制造、安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以及锅容管特设备制造、安装、使用备案,注册登记、审查发证等工作。
    7、指导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所属技术机构开展工作,对行业和经审查认可的社会技术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对产品质量公正检验、计量公正服务等技术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卓尼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一级预算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3人,退休人员0人;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全额财政拨款。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108.17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108.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较201583.195万元增加24.975万元,增长30%

年初无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08.17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1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8.17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较201583.195万元增加24.975万元,增长30%。其中:基本支出108.1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1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较201583.195万元增加24.975万元,增长3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7.9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21万元。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01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3万元,比预算减少0.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4万元,比预算减少0.2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比预算增加0.08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2016年度接待上级机关来我县局调研、检查工作共2批次、15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1万元,较上减少2.5万元,减少19 %。其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减少,相应的办公费,印刷费等运行费用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为0.43万元,采购计划金额为0.5万元,节约率为15%。其中货物采购计划金额为0.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0.43万元。采购类型为自行采购0.43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预算拨款0.4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12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43.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0万元,固定资产为43.54万元。共有车辆1辆,价值为11.41万元。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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