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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0-17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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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主要职责) 卓尼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拟定全县扶贫发展规划,立足县情,注重实际,突出扶贫攻坚工作重点,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我县“333”扶贫攻坚计划,确保一个核心,两不愁,三保障的奋斗目标,打好我县脱贫攻坚战工作. (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研究提出扶贫开发的目标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扶贫开发年度计划,提出实施规划、计划的具体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扶贫资金使用分配计划方案;负责对扶贫重点、重要项目的论证、筛选、审查、立项、批复;负责按计划拨付财政扶贫资金;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绩效考核。 (四)负责扶贫整村推进、片区开发、产业化扶贫发展的规划、劳动力转移培训及科技扶贫和科技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扶贫开发宣传工作;负责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工作。 (五)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准确掌握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 (六)负责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信息管理工作,开展扶贫工作和贫困人口动态研究,及时提出脱贫致富的意见建议。 (七)负责全县信贷扶贫资金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中心兰州分院在卓尼的有关工作;承担省扶贫办外资项目办在卓尼的有关工作。 (八)配合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对扶贫资金的依法审计、监督和对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扶贫开发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卓尼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无二级预算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1人;。全额财政拨款。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9164.77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8465.68万元,占总收入的92.3%,较2015年7427.52万元增加1038.16万元,增长14%;其他收入0.08万元,占总收入的0.1%;年初结转和结余699.01万元,占总收入的7.6%。 (二)支出总计9015.8万元。包括: 1、2130501支出305.14万元,占总支出的3.38%。 2、2130507支出1126.45万元,占总支出的12.5%。 3、2130599支出7584.2万元,占总支出的84.12%。 年末结转和结余148.89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15.8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较2015年6728.50万元增加2287.3万元,增长34%。其中:基本支出305.1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38%;项目支出8710.6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6.6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基本支出305.1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38%,较2015年203.32万元增加101.82万元,增长50%,项目支出8710.6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6.62%。较2015年6525.18万元增加2185.47万元,增长3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5.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8.8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6.25万元。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05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91万元,比预算增加6.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35万元,比预算增加6.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6万元,比预算增加0.51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2016年度接待省、州、有关部门来我县调研、督导工作和其他兄弟县市来我县交流学习工作。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25万元,较上年24.22万元增加62.03万元,增加256%。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为58.97万元,采购计划为61.43万元,节约率为4%,全部为货物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为355.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48.98,固定资产为206.25,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为29.9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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