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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7-2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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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卓尼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执行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 2、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 4、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 5、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以及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7、指导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8、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9、承办县人民政府以及州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情况 卓尼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内设机构股室、下属2个事业单位。全局现有职工30人,其中:副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7人,公务员4人、专业技术人员15人、工人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0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311.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11.3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311.39万元,其中:在职人员经费为254.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方面;公用经费5.7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及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方面;食品安全抽检经费10万元,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应急处置经费5万元,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6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1.39万元,较2016年增加108.52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普调及人员增加所致。 2.住房公积金支出27.26万元,较2016年增加1.43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积金相应增加。 ( 四)非税收入 食品药品罚没收入1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 卓尼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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