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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卓尼县旅游局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07-21   作者: 点击数:  

2017年卓尼县旅游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省、州、县的产业政策和旅游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编制全县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州上下达的旅游资金的立项和检查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和信息服务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旅游业的各项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旅游业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3.对全县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组织县内旅游涉外定点饭店及国内定点单位的申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管理旅游价格、交通运输、景区秩序、指导旅游商品生产销售、旅游安全、旅游娱乐、旅游审计等工作。监督、检查旅游服务质量,受理国内外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4.负责组织全县旅游总体形象的宣传,开拓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组织并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和促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出境旅游工作。

5.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负责组织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和认证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卓尼县旅游局及1个下属管理局总实有人数55人,其中:旅游局实有人数27人,领导班子3人,一般职20工人,工人4人。大峪沟风景管理局实有人数28人,领导2人,一般职工23人,工人3人。人员编制情况:县旅游局人员编制10人,车辆编制情况:1辆,遗属人员1人;大峪沟风景管理局人员编制15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399.69万元,较2016336.53万元增加63.16万元,增长了18.76%。增长的主要部分是单位职工工资。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399.69万元,其中:在职人员经费为395.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92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较2016332.53万元增加62.84万元,增长18.8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所致;遗属生活费0.32万元。公用经费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主要用于车辆运行及各项公务支出,与上年保持不变。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32万元, 2016未发生遗属生活费。

2.住房公积金支出33.86万元,较2016年的32.14增加1.72万元,增长了5.35%。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公积金相应增长。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65.51万元 ,较2016年的304.39增加了61.12万元,增长了20.0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也有所增长。

(四)“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卓尼县旅游局

2017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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