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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7-2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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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卓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 卓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本局的主要职能组织实施、招投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等工作;负责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县政府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组织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负责县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的初审转报工作;负责县政府所在地镇以外的其他乡(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乡(镇)、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负责城市公用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涵、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等工程建设及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人行道等设施维护。 二、机构设置 下设机构:办公室,房产科,保障科,规划科,质监站,财务室。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17年基本支出1782万元,较2016年1568.04万元增加213.96万元,增加了13.65%。增加主要是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退休养老金、离休费提标政策,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以及城区亮化、道路设施新建、维修工作。 (二)项目支出 1.项目分类分情况 项目支出2个:农村危旧房改造、棚户区改造。 2.项目支出增加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8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56万元。较2016年增加了1052万元,增长130%。 (三)基金支出 国开行利息及本金支出249万元。 (四)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3.64万元,较2016年819.8增加73.84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普调及人员增加等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8万元,较2016年35.33增加92.67万元,增长262.3%。主要原因是因为退休人员增加所致。 (五)非税收入 卓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非税收入。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6年因公出国费未做预算,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4.88万元,较2016年4.64万元,主要原因是编制人员的增加。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2016年6万元,无变化。 卓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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