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行动;
2、对全县的政法工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积极督促贯彻抓落实;
3、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全县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讨论研究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协调全县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综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积极推进政法工作改革;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同级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二、机构设置
(一)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情况
政法委内设6个内部机构。全单位现有职工15人,其中:县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7人,科员5人、工人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8人。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98万元,上年结转19.74万元,共计217.74万元,较2016年134.37万元增加63.63万元,增加了47.35%。增加主要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调标政策,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17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4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9.74万元,较2016年增加54.39万元,增长47.69%。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普调及人员增加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3万元,较2016年增加18.79万元,增长92.38%。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普调及人员增加所致。
(四)非税收入
卓尼县委政法委无非税收入。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公务接待费0.14万元,与2016年基本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2016年4万元,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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