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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投资与合作交流局主要职责

发布者: 卓尼县投资与合作交流局 最后修改时间:2020-03-24 10:00:04浏览次数:

卓尼县投资与合作交流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开展对外开放、合作交流和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招商引资、合作交流的政策和有关规定。

、负责制定全县合作交流、招商引资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分解、指导、协调和落实工作。

、负责合作交流、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审查、实施、管理、服务、上报、统计、汇总、总结等工作;负责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项目洽谈和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新签约项目合同文本的起草、审核和备案;负责招商引资政策的落实。

、负责组织全县各行业、各类企业参加全国和区域性 的各种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展销会,协助县有关部门到外地开展招商推介会;负责本地区各类招商活动的组织和协调;负责密切联系外商和外来投资者,保持和客商信息沟通与友好往来。

、参与本县重大项目的洽谈工作,并受县或企业的委托与投资者进行洽谈。

、协调有关单位推进和发展区域经济联合与协作,开展有关合作交流、招商引资的衔接落实、跟踪服务、协调联络工作。

、负责对县对外开放、合作交流和招商引资工作的调研和指导,对本县合作交流、招商引资工作及时进行督察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存在的问题。

、负责对接联系政府机构、工商企业、金融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投资机构,建立完善工作体系和协调机制,做好联络服务工作。

、承办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