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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职责
2021-01-06   发布:卓尼县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数:  
 索 引 号  fzhggjc/2021-00012  发布机构  卓尼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日期  2021-01-06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卓尼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政府委托向人大提交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承担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推进全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职责,指导协调全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价格和收费政策及管理目录,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价格监测、涉案财务价格鉴定和价格认证;承担全县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核;指导全县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职责,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责全政府投资项目(除工业和通信业项目外),即全部或部分使用了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预算内、州级预算内和县级预算内和预算外、国家批准设立的基金(债券)等建设资金以及政府承担偿还或担保责任的国外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竣工验收工作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七)组织拟订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等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协调实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统筹规划、指导全开发区建设与发展工作;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八)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组织制定重要农产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发展规划、调控政策。

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促进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十)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金融政策的制定;指导和协调全招投标工作,对全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十)提出全利用外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提出全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

(十承担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接受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直接领导,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十三)行政审批事项。

1.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3.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与服务价格的审批;

4.企业投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项目核准;

5.权限内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备案;

6.企业投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外项目备案;

(十)承办委、政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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